Chapter39 我是一直在掩饰它
成理捂着脸深陷在沙发里,我看不到他的表情。我动了动自己的四肢,显然它们还健在,我没缺胳膊少腿儿。我挣扎起床走到他面前,“成理,我不想对我的过去做什么解释,因为它本身就存在。我是一直在掩饰它,我虚伪、我曾经真的不善良,真的狠狠地坏过。”
“陈康缇,卫子熏的事情你并不知道是吗?”他似乎在寻求一个支点。一个让他稍微安心,证明我没有那么罪大恶极的支点。
“不,我知道的。”我在地上坐下来,抱紧双臂靠着他的腿。我想我应该将我千辛万苦百般遮掩的人生做一次回顾。从我七岁出国开始。
七岁出国。这对我来说是新鲜的事情,我并不惧怕陌生的环境,因为自小妈妈就带着我奔走在各个城市,她清楚明白的告诉我:“你是没有爸爸的小孩。”
“别人都有,为什么就我没有?”
“别人都有,就你没有。所以你要牢记这一点。任何时候都不要因为这件事情而觉得突兀,我一样可以将你照顾好。”
这些对话是在国内时候发生过的。那时候我已经在国内读到小学二年级。然后某天,妈妈说:“我没有办法在国内继续生活下去,我们得离开这里。”
“好的。”于是我跟着她踏上大不列颠的土地。
生活并无变化,她到处工作,我被扔在CHINATOWN里,跟一群同我一样来自国内的孩子们玩耍。在英国签证快到期的时候,她做了很大的决心,她说:“我要跟一个英国人结婚,他有孩子,你可以不叫他哥哥,你也可以不叫他爸爸,但是你要跟着我入户,这样才能拿到绿卡。”
“好的。”于是我跟着她住进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家里。
我从一个中国小孩变成了一个英籍华人。
我的继父是个大学教授,他喜欢漂亮的女人,尤其是漂亮的东方女人,他迷恋她们优雅的脖颈和挽在脑后的发髻。我妈妈就是这样一个优雅的江南女子,她会弹词唱曲,她是复旦的高材生。她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进得了卧房,管得了账房,我的继父痴迷她。
我九岁的时候。我从唐人街的小小流浪儿变成了英国教授家里的中国小公主。教授的儿子比我大十岁。我在他们家的日子里,他正好在大学读书,那个时候我很小,他并不对我十分友好。总是用从中国留学生那里学来的汉语说:“狐狸精。”
妈妈说:“你不要理他,等你将来长大了。就可以跟他没关系了。现在你要忍着。”
“好的。”因为我知道妈妈也在忍。那个时候我才发现教授并不完全是善良的人。他有一些奇怪的癖好,我那时已经从很多当地孩子口中知道那是什么。妈咪身上时常有青肿的地方,但是她从来都不抱怨。
日子如流水一样表面平静内心波涛汹涌地过下去。我妈妈是美丽温柔的中国太太,继父是和善博学的英国教授,哥哥是偶尔回一次家的伦敦大学高材生,我是寄存在这个家庭不能说“不好”的中国“私生女”。
那个时候,我已经知道没有爸爸的小孩其实就是“私生女”。
但是,我除了承认这个头衔之外,并没有其他选择。我妈妈那个时候已经用她自己的行动教会了我“生活给你什么,你就接受什么。
如果生活一直这样下去多好啊。我做普普通通万千华人少女中的一个。我随大流、我不玩个性、我认真生活。
但是活在童话里的人,最终会在童话里死去。
遗传这个东西真的很难讲。我遗传了妈妈东方女子的婉约,教授的儿子遗传了教授喜欢东方女性的怪癖。
我永远忘不了那个阴雨绵绵的夏天,我的绝望如同夏雨一样浇在整个英国的上空。灰蒙蒙的天空里飘荡了我所有的声嘶力竭。我从来不知道一个男人会无耻到如此境界,他的脸在我眼前扭曲成一张荒诞派的画,在泪水里抽象成深入骨髓的恨。
恋童癖。这是到现在我说出来都会觉得恶心、肮脏、龌龊、仇恨的字眼。那种绝望到想要死掉的心没有经历的人不会懂。那些身上的咬痕在此后的年岁里日日夜夜清晰浮现在我记忆的出口里。
我以为我会去死。因那巨大的耻辱和羞愧。
妈妈后来问我:“发生什么了,亲爱的?”
她叫我亲爱的,她亲我的脸,有那么一瞬间我几乎要脱口而出,可是我看到她手臂上还没有完全消失的鞭痕。我缄默了。
我不知道生活如此艰难,我们为什么还要坚持。
我逃离了。我想我可以找个没有人的地方,安静地死掉。12岁在英国来说,已经是个小大人,我在伦敦的各个角落里看到与我一样被现实扭曲了面孔的脸。他们叫嚣着、恣肆着、挥霍着,他们被人看不起,可是他们竟然都还活着。
比我大的男孩过来问我:“你饿吗?”
“是的,我饿。”我出来的时候没有带信用卡也没拿太多钱,我没有逃离的经验。
他给我吃的。他赞美我漂亮。他将我搂在怀里,表情骄傲地说:“这是我的妞儿。”
我别转过脸去,我没有反对。
我在英国的那些男朋友们,他们待我都好。这种好我没法用普通的概念去阐述,于我而言,他们保护我,这就是好。
我打架,跟着不同的人混不同的帮派。
我喝酒。从12岁开始我喝苏格兰威士忌,这种烈酒给我解脱的快感,几乎没有人能喝得过我,众人醉了我还清醒着。
我吸烟,后来吸粉。
我是他们那个圈子里唯一一个中国女孩,我特立独行,我念书,成绩很好。
妈妈非常担心,她说:“你这样下去会变坏。”
“不会的。”我这样对她撒谎。她不知道的是,我连身体都是腐烂的,我早就坏透了。迟早有一天我会糜烂在随便哪条街道的垃圾箱旁边。
可是艾瑞恩出现了。他是我第六个男朋友。他遇到我的时候,我很狼狈地在跟另外一个女生抢锡纸。他一把夺过我的战利品,然后说:“你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多可笑的人啊。死。这个在混混圈里当成笑话的字眼,他很正经地挂在嘴巴上。我怕死吗?我要是怕死,我就不会放任我的人生不管不顾,万劫不复。
可是我戒毒了。他跟我的上任男朋友打了一架,然后我就成了他的战利品。多讽刺。可是当时的我心甘情愿。因为他很帅,且也在念书,成绩很好。他的父母死于枪击案,他理所当然的沦落了。
14岁的我恋爱了。真正意义上的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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